標檢局公告111年度,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分別辦理聲量等15領域、時間與頻率領域及游離輻射領域之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分別辦理聲量等15領域、時間與頻率領域及游離輻射領域之國家度量衡標準實驗室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