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預告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第22點、第23點之1修正草案並意見徵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預告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第22點、第23點之1修正草案,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10.5.3前逕向該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組陳述意見或電洽02-2396-3360轉722 徐佳豪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