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公告訂定「藥局得兼營醫療器材零售業務之範圍及種類」草案並意見徵詢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藥局得兼營醫療器材零售業務之範圍及種類」草案,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9.10.16前逕向該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陳述意見或電02-2787-7522高巧倫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