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第41點之1、第42點修正草案並意見徵詢

經濟部預告修正「度量衡業應備置之度量衡標準器及追溯檢校機構」第41點之1、第42點修正草案,各會員如對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09.8.21前逕向該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組陳述意見或電洽02-2396-3360轉728 徐佳豪先生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