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將自1090501起取消有效期限於1090229前屆滿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09.5.1起,取消有效期限將於109.2.29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取消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特材品項共計24項之醫療器材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