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辦理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之作業原則」令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發布修正令「全民健康保險辦理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之作業原則」,並將名稱修正為「全民健康保險辦理保險對象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之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