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將自1090301起取消有效期限於1081231前屆滿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09.3.1起,取消有效期限將於108.12.31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取消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特材品項共計20項之醫療器材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