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將自1081001起取消有效期限將於1080630前屆滿之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特材品項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將自108.10.1起,取消有效期限將於108.6.30前屆滿之有關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特材品項共計51項之醫療器材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