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預告「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所用之倍數、分數之名稱、定義及代號」修正為『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前綴詞』並修正規定修正草案

經濟部預告「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其所用之倍數、分數之名稱、定義及代號」修正為『法定度量衡單位及前綴詞』並修正規定修正草案,各會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112年9月26日前逕向該部標準檢驗局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