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署函有關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2年6月30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將自112年10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55項)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有關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2年6月30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
將自112年10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55項) 請經營相關業務會員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