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署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才品項」計666項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才品項」計666項。 

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並自111年1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