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3條修正草案業於111年8月12日預告修正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3條修正草案業於111年8月12日預告修正,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 於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